三、大力吸引海外优秀人才
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邕工作有关政策,健全完善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扶持南宁国家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建设,放宽行业准入条件,加大科技项目优先资助力度,构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或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到南宁创业发展。创新和完善引进海外人才智力配套政策,充分利用政府组织和民间交流两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携带资金、项目来邕创业,或在邕进行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自办合办民营科技企业、股份制企业。建立引进国外专家智力长效机制,重点引进一批国外专家智力来邕传授先进技术或进行技术攻关。加强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建设,每年挑选部分重点引智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引智精品单位,促进引智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鼓励企事业单位以项目为载体,通过项目招投标、项目指导、聘请专家顾问等柔性方式,大力引进国外专家智力。
第七章 促进区域人才合作与协调发展
一、积极推进区域人才开发
坚持共赢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参与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在人才交流、市场运作、人才培养方面展开合作,实现人才供求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内人才自由流动。全面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加强西南五市六方人才市场联盟,参与地区间人才市场在准入标准、设立程序、运营规则、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规则的制定。主动融入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接受区域中心城市对人才集聚效应的辐射。邀请一批在粤港澳及泛珠三角工作的院士、专家到南宁讲学、主持重大课题或学科建设;每年从粤港澳邀请一批企业家和专业人才到邕考察,开展项目投资洽谈、科技产品研发合作和课题协作,积极迎接区域内产业对接和转移。进一步拓展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及“长三角”经济区、西南地区等区域的人才交流与合作。积极发挥首府城市在制度创新和业务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主动参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人才开发与合作。利用首府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建立区域性人才培养基地,重点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培养和输送一大批能源、林浆纸、石化、钢铁、修造船等沿海现代工业人才;搭建区域性人才配置平台,聚集一大批物流、加工制造及商贸等人才,引导人才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合理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实现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消除体制障碍,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纳入整个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当中,在人才选拔、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家评选、社会保障、人才落户、人才培训、人事代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同等政策待遇。消除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打破区域、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界限,促进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理有序流动。加大少数民族人才、青年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的开发力度。优化市区人才结构,稳定县(区)人才队伍,与区直单位建立起有效的人才资源开发合作机制,构筑多样化的用人渠道,充分利用区直单位人才智力资源为南宁服务,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三、推进县(区)间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市区、县(区)和乡镇人事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大业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和业务资源等方面给予县(区)、乡镇更大的支持。贯彻执行
公务员法,加强基层公务员的依法管理。重点推进六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人员聘用制。完善市、县(区)、乡镇教育、卫生等行业人才对口交流机制,制定智力支持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群众团体在人才智力扶贫中的作用,定期选送专家学者、大学生志愿者到县(区)、乡镇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到边远乡镇和基层工作、就业。实施“两个一工程”,每年选拔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扶贫;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每个行政村或社区至少配备一名高校毕业生。推动“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发展模式,扶持一名企业家,做强一个龙头企业;扶持一名种养大户,带活一片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