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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一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一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南府发〔2006〕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十一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

南宁市“十一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一、“十一五”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环境

  (一)“十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足改变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和生态文明村建设“三大会战”,全市农村面貌、农业生产、农村交通和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五年建设乡村道路1600多公里,建设12个农村客运站,公路通达深度有了较大提高,90.5%的乡镇已通油路,83.1%的行政村已通公路,29.5%的行政村已通油(水泥)路。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完成161座三类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累计建成各类饮水工程638项,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口55万人。建设渠道防渗333公里,水毁修复工程253项。建成小型治旱工程3000多个,新建山塘108座。完成7个电罐站的技改,新增灌溉面积1.35万亩,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64.4万亩。

  生态文明村建设进展顺利。大力开展以沼气池为纽带的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建成生态文明村550个,惠及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中的12个乡镇。2005年末,全市累计完成沼气池40.48万座,入户率已达到38.9%,404956万户农户受益。

  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增强。“十五”期间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兴建了一批校舍,消除了一批中小学危房,各地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进一步建设完善了农村广播电视网和一批图书馆、卫生所等设施,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和就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高起点、高质量地实施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已达到70%以上,全市1836个50户以上的广播电视盲村的群众告别了看不到电视、听不到广播的历史。

  总体看,“十五”期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抗灾防灾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较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远跟不上城市建设的步伐,也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十一五”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环境

  从外部环境看,“十一五”期间,为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国家将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逐步增加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重点增加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在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环保等设施建设方面的专项补助资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举措,吹响了加快农村建设的号角,特别是自治区又把我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片区作为广西“十一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试点,并进一步推广,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可以说,国家、自治区的扶持力度之大是历史上少有的,为我市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从内部环境看,“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力大幅度提升,2005年生产总值达到722.66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00.22亿元,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十一五”期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特别是从2005年起免征农牧业税,加大粮食直补,扩大农作物良种补贴范围和规模等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和建设的积极性,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迫切要求。因此,“十一五”期,我市有必要,同时也创造和基本具备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条件。

  二、“十一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与人为本,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二十字方针,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整体面貌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立足于本市实际,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保障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为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构建和谐南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生态能源、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广电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达程度,改善原有公路状况,提高公路等级标准,基本实现村(屯)、村(屯)通公路,乡镇公路等级全面提高;农田水利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抗灾能力明显提高,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农村生产环境、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形成生产和生活内部生态良性循环;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全面完成新农村试点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树典型,立样板,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和增加经费投入,联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以农村道路和水利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基础设施的重点难题,把项目落到实处,力求实效。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公共财政状况以及投资政策,按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建设资金,加强宏观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坚持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来抓,规划和建设既要按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又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广泛参与原则。农民群众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工作的关键之一。因此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动员和鼓励群众出资出力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一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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