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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工作要求与分工
  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将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加强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市药品监督局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以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的生产环节为重点,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对各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对重大问题及联合协作工作进行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用药合理性和医务人员、人民群众合理用药意识;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进一步落实合理用药管理职责;推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干预;加强对使用医疗器械的管理。市工商局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打击力度,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群众关注案件。市公安局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市监察局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请宣传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专项行动中,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按时限完成,并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药品监督局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制订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由市药品监督局汇总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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