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港保苑小区”房地产项目招投标方式核准的批复
(南发改投资〔2006〕188号)
广西港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南宁港保苑小区”项目招投标方式核准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原邕宁县发改局已于2005年1月18日对“南宁港保苑小区”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批复(邕发改前期〔2005〕3号),经审核,广西港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私营企业,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私营企业自筹资金,无国有或集体投资。
根据《关于外商、私营企业或私人在南宁市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发改前期〔2006〕14号)规定,同意“南宁港保苑小区”房地产项目由广西港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主决定项目工程是否招投标以及选择何种招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