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有利于及时、便捷、低成本地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畅通诉求渠道,化解农村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完善农村社会利益协调和农村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符合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符合农民生产、生活消费的需要,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起步较晚,城乡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基础薄弱,办公设施缺乏、经费保障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已经成为进一步推动“一会两站”建设向纵深开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期待得到有效解决。
二、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的基本思路
为使“一会两站”在农村消费者保护维权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全省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以及红盾护农服务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后我市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的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督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的;以保护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服务“三农”,解决“三难”(普法难、投诉难、维权难)为重点;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能力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维权能力为职责,努力把消费维权工作向农村基层乡村、城市基层社区延伸,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围绕上述思路,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一会两站”的基本职责。“一会两站”是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参与配合,工商、消协牵头,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载体而形成的基层维权组织,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商品和服务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宣传和介绍商品和服务等消费知识,引导和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的进行生产和生活消费;受理、调解消费者的申诉和投诉,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章线索,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培养和发展义务维权工作者,壮大3·15志愿者队伍,提升“一会两站”的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的组织管理。全市“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一会两站”要在辖区工商所和消协分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站长由乡镇、街道选配任命,原则上由村支书或村长、居委会主任担任。要按照“六有六统一标准”(“六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会(站)标识、有工作台账、有联系电话;“六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文书、统一办事程序)来夯实基础、完善程序、健全制度、严格纪律,确保达到建设正规、运行快速、工作规范、维权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要逐步在城乡实施进乡镇、进社区、进商厦、进超市、进医院、进学校等“六进”战略,并在乡村醒目位置公布名称、受理投诉的范围、投诉电话等,切实方便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扩大覆盖面和社会渗透力。县、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定期对聘用联络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要及时研究和解决“一会两站”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一会两站”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一会两站”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一会两站”建设涉及面大、数量多,经费保障问题是其顺利推进的基础和前提。借鉴外地经验,我市“一会两站”建设经费原则上按照地方财政拨一点,工商部门挤一点,乡镇、街道贴一点的办法来解决。市政府已拨出专项经费30万元予以支持,各县、区政府也要结合辖区“一会两站”建设任务,适当给予经费支持,确保“一会两站”建设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