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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四)规划方案编制阶段(2007年6月至12月)
  6月至9月编制各专项规划的初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审查,9月至11月完成第一轮综合规划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各方面意见;11月份完成第二轮综合规划方案,向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建设厅和建设部汇报。
  (五)公示、评审、报批阶段(2008年1月至3月)
  深化完善规划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和评审,进行公示;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审议,规划成果定稿,上报省政府。
  六、组织和分工
  (一)领导组织
  1.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修编的领导工作、对规划修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决策。组长由张津梁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报审等工作。
  2.各单位按照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下,积极配合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工作分工
  1.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在规划修编工作中,市规划局组织专题研究和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查、报批工作。市计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商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文化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计生委、市统计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并协助开展相关专题的研究工作。
  各专项规划的主管部门对三版总规各项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对新版专项规划进行编制,报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由以下单位负责,于2006年11月中旬前报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1)给水、排水工程规划由市建委负责;
  (2)供电工程规划由市供电公司负责;
  (3)供热工程规划由市热力管理站负责;
  (4)燃气工程规划由市燃气集团负责;
  (5)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园林局负责;
  (6)环境保护规划由市环保局负责;
  (7)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由市人防办负责;
  (8)防洪规划由市防汛办负责;
  (9)消防规划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10)抗震规划由市抗震办负责。
  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各专业部门依据四版总规确定的范围、期限等因素以及各行业的发展目标,尽快着手进行,并将修编方案于2007年5月中旬报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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