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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2研究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指导意见。

  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3月-12月)

  1 2007年8月底以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省主体功能区划方案、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及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

  2 2007年底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草案)》,报省政府审议。

  三、工作组织与要求

  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为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测绘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陕西省科学院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财政部门要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给予支持。各地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相关部署,做好相应工作。

  要充分发挥陕西省“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同时,委托若干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科研单位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并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工作基础,做好衔接协调。

  附件: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晓东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刘维隆 省财政厅厅长

      王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子青 省建设厅厅长

      权永生 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成 员:唐俊昌 省科技厅厅长

      谭策吾 省水利厅厅长

      梁凤民 省农业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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