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继续实施农业星火专家大院建设,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在我省建设50个省级专家大院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总结专家大院的建设经验,重点探索解决好专家大院的运行机制和利益机制等问题,推动专家大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进一步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农业经济全面发展。各市(州)、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推进星火科技专家大院的建设工作,搭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与企业和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的平台。
(七)构建县(市)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
“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县(市)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在吉林星火科技信息网目前基础上,整合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和科技力量,建设县(市)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扩展科技信息网的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的更新,加强农业科技信息的适用性,打造更适宜农业和农民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继续搞好农技“110”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县(市)加强科技“110”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利用3年时间使科技“110”农技服务体系覆盖全省县(市)。
(八)推进中药科技产业基地县(市)和道地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壮大中药产业。
择优筛选3-5个县(市)作为全省中药科技产业基地县(市)加以重点扶持,构建有利于县域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的平台,培育中药科技产业快速发展区。结合全省现代中药及生物制药基地建设,按GAP要求,以我省人参等30种道地、大宗中药材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商品药材、原料药材和食药两用绿色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构建试验、示范、辐射推广相结合的中药材无公害规范化生产示范推广体系。
(九)加强县(市)区域优势产业建设,提升企业科技进步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找准科技支撑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切入点,为区域优势产业、支柱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支撑。一是加强对县(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政策扶持,加强政府宏观导向作用,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协助多方面进行融资。二是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研制-小试-中试-产业化每个阶段项目库,筛选、培育一批好的科技创新项目,注入科技引导资金,进行重点培育、扶持,以项目带动经济的发展,推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三是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向县(市)倾斜,逐步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对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的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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