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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制定的吉林省推进县(市)科技进步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加大产学研联合研发力度,提升县(市)科技创新能力。

  重点选择一批县(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急需的共性实用技术,组织科研力量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加大农业实用技术的研发和资金投入力度,通过省科技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为县(市)提供共性先进实用技术。科技发展计划重点向县(市)集中开发区、星火技术密集区、高效农业园区倾斜,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把重大科技项目和技术引进到县(市),进行转化,以此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水平,进而推进县(市)科技进步和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推动县(市)农业产业化进程。

  依托我省玉米、大豆、畜禽和长白山特产等资源优势,通过科技项目带动、市场利益驱动、政府行政推动、企业发展促动,积极培育和壮大一批生产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高、辐射范围广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发、转化、消化和吸收科技成果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推行标准化生产规程,加快高标准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我省县(市)农业产业化进程。

  (四)推进“科技富民强县”,提升县(市)科技进步水平。

  本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每年选择10个左右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带动作用的县(市)开展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集中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富民强县项目培育。省科技厅对于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的科技项目、县(市)一把手工程项目和能体现当地资源特色对县(市)经济发展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项目,争取国家对我省更多支持。通过3年的努力,争取使我省县(市)都得到科技引导项目的支持,发挥科技示范引导作用,从整体上带动县(市)依靠科技实现富民强县。

  各县(市)要结合本地资源、产业、技术优势培育和设计大的、好的项目进行培育。对省科技厅确定的富民强县项目要给予资金配套。

  (五)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兴业行动,推广示范农业科研成果。

  围绕“实施一个项目、推广一项技术、带动一批农户、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在全省实施科技特派员兴业行动,科技特派员主要下派到县(市)农村乡镇和企业,深入农村生产第一线,进行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和科技培训活动,进而推动农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快速向农村的转化扩散,促进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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