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结合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功能分区和大气环境容量,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对策措施,引导重大产业和项目的合理布局;以大气污染物的削减量为依据,考虑污染源的治理现状、治理潜力和技术可行性,确定重点控制行业和重点控制污染源,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及措施。
3.7.4 声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制定噪声达标区建设计划,逐步扩大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提出工业、商业、建筑施工、娱乐场所和道路交通的声环境管理措施,重点保护医疗、机关、文教及居民住宅为主等环境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3.7.5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
根据产业结构特点,经济、人口发展趋势和社会消费预测,以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大力开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保障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为基本目标,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工程、管理和技术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建筑垃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
3.7.6 核与辐射污染防治规划
根据国家、省对核与辐射环境管理标准和要求,开展区域电磁与放射性环境辐射水平调查,摸清区域核放射性与电磁辐射环境状况;根据电磁辐射环境容量和敏感区域情况,合理规划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制定区域内放射性闲置源、废源和废物管理方案。
对于存在铀矿、伴生矿以及含有放射性尾矿和废渣的地区,应当制定尾矿和废渣处理、处置方案;对于可能存在放射性污染问题的地区,应当制定核放射性污染防治方案。
3.7.7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分级控制规划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集约利用区管理和建设方案。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重点和敏感生态区保护和建设方案、重点资源开发管护方案、城市生态体系格局建设方案、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方案、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土壤综合治理方案等。
3.8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以建立和完善区域环境应急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快速应对能力为目的,明确各级环保部门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建设水平,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重点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环境宣教和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3.9 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
按照国家关于工程、管理经费的概算方法或参照已建同类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工程和管理项目的经费概算,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时间进度安排,包括各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