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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通知

  3.4 预测与规划目标
  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和规模,对规划区环境随社会、经济、产业发展而变化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主要包括资源需求预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测、资源承载力分析、生态变化趋势分析等,并对预测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描述和说明。在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确定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其指标体系。
  3.5 生态及环境功能分区
  依据区域环境特征,以服从区域总体规划,满足区域功能需求为原则,根据土地、水、大气、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与目前使用功能、可能具有的功能,考虑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结合区域其它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及生态分区。同时,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落实生态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并提出具体的环境保护要求。
  3.6 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
  根据规划区环境目标、资源、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情况,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和HJ/T2.3-93)所推荐的预测模型、规划技术方法和分析方法,计算大气、水各功能区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允许环境容量),结合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目标年规划区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测结果,计算各功能区大气、水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和区域生态环境容量(生态承载力)。
  3.7 专项规划
 
 3.7.1 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规划
  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预测未来人口发展情况,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城镇体系布局对环境资源的压力、时空变化及空间布局和态势。以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结合规划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区位优势和环境特征,制定规划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重点内容应包括规划区生态产业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基于环境容量和功能区保护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规划,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3.7.2 水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结合地区水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容量,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向;综合考虑污染源的治理现状、治理要求和技术可行性,根据水环境可利用容量和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提出区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和措施。主要包括: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工业结构调整及布局方案、水生态功能恢复与调控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方案、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体系等。
  沿海城市应同时制定保护近岸海域水环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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