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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经委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技术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经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项目应能够支撑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

  (五)升级调整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具有开展相关产品生产的资格,项目必须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标准。

  第十一条 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程序

  (一)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备案、核准文件,按照年度高技术产业重点专项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三),报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由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二)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资金申请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在要求时限内补充相关资料。

  (三)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依托专家或咨询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或评估,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最终审查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二条 申请市级补贴资金的程序

  (一)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备案、核准文件,按照年度高技术产业重点专项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由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二)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对不否符合资金使用方向、不符合专项要求、不符合补贴资金安排原则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申报单位;对符合资金使用方向、符合专项要求、符合补贴资金安排原则,但相关文件不齐备有效、建设条件不落实等不符合要求的资金申请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在要求时限内补充相关资料。

  (三)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托专家或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咨询评估。

  专家咨询评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项目对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的带动作用;项目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专项公告或通知的其他要求。

  专家咨询评估应坚持专业性、权威性、代表性、中立性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审项目。

  (四)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专家咨询评估意见,综合考虑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意见,审查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将咨询评估意见和审批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项目申报部门或单位。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补贴资金的依据,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总体目标、补贴资金额度和资金使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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