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万福山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的通知
(青价字〔2006〕10号 2006年11月17日)
青岛市畜禽良种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45号)的规定,我们对青岛市畜禽良种有限公司建设的万福山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公示,并对有关价格事宜进行了核定,现通知如下:
一、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21167.36平方米,其中住宅103446.91平方米,公建项目15317.61平方米(包括地下人防工程7982.43平方米,地下公共停车场4003.22平方米,幼儿园2513.66平方米,物业、居委会、机房用房626.27平方米,换热站192.03平方米),半地下车库778.32平方米,可出售的地下停车场958.68平方米,办公用房665.84平方米。可供青岛市畜禽良种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购买的集资建房建筑面积为9308.28平方米,可供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94138.63平方米。
二、核定集资建房基准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557元;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667元。
三、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7号)的有关规定,超出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的市场价格确定为:
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基础上,1-3层每建筑平方米加收42元,4-6层每建筑平方米加收36元,7层以上每建筑平方米加收30元。
四、青岛市畜禽良种有限公司可根据批准的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幢位置等因素,在不高于15%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上述批准的基准价格,并于销售前将具体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备案。
五、青岛市畜禽良种有限公司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制作《经济适用住房明码标价书》,在售楼处予以公示,并应遵守对阁楼、地下室销售价格的承诺,阁楼(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050元,地下室(按其底面积计)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770元;未经批准,售房时,不得在房价外加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