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9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罗清泉 省长
副主任:周坚卫 常务副省长
阮成发 副省长
委 员:段轮一 省政府秘书长
李新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邹贤启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子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宗柏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建鸣 省经委主任
路 钢 省教育厅厅长
王东风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 飞 省公安厅副厅长
翁绍许 省监察厅厅长
罗 辉 省财政厅厅长
杜云生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发懋 省建设厅厅长
林志慧 省交通厅厅长
王忠法 省水利厅厅长
陈柏槐 省农业厅厅长
尹汉宁 省商务厅厅长
朱忠华 省卫生厅厅长
彭丽敏 省环保局局长
刘贤木 省工商局局长
祝金水 省林业局局长
卢其源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