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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三)密切关注当前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方向。积极参与国家相关规则和规章的制订,加强与国内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影响。妥善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加快建立健全区域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合作机制,遏制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蔓延。
  (四)进一步加强商标、版权、专利、文化、公安等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基层力量,做到执法能力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盗版行为。
  1.开展打击盗版音像、电子出版物专项行动。组织全区版权行政机关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音像、电子出版物专项行动”,并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打击音像、电子出版物盗版行为,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2.开展图书市场检查工作。分别在每年春季和秋季组织全区版权行政机关开展打击图书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教材教辅的盗版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3.整顿和规范计算机软件市场。加强对软件预装和使用的监管,在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基础上,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一要对预装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检查和处理;二要继续开展我区印刷行业、出版行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三要开展与计算机使用有密切关系的建筑设计、装饰装修和广告设计等行业使用软件情况的执法检查;四要逐步推进我区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4.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采取各种办法,查处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对侵权严重的网络进行行政处罚,对非法的侵权网站依法进行关闭。
  5.加强封堵盗版光盘的入境走私活动,严格防范地下光盘生产。
  (二)继续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针对我区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集中力量狠抓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商标侵权行为。重点查处侵犯食品、药品商标专用权案件,侵犯涉农产业商标专利权案件,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对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刑事打击和保护力度。
  (三)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能力与效率。以食品、药品以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加强专利权保护。严厉查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和专利诈骗行为。从流通领域入手,运用各种手段积极防范,加强监控,快速处理,有效制止侵犯专利权行为。
  (四)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查处向东南亚地区出口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专利权货物的行为。注意加强对轻工、五金、电子、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医疗用品、机动车零配件等易侵权商品的进出口监控。加强对边民互市出口货物的管理与检查,严厉打击通过边民互市方式出口侵权商品的行为。同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95号)相关规定,注意查处行邮渠道进出境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加强对关区内经批准从事定牌加工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重点核查加工成品的商标情况,全方位发挥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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