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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06-2007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06-2007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发办 [2006]22号)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适应区情、严格执法、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加强综合协调,夯实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综合水平,为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工作,使全区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打破地方保护;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权犯罪团伙;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护知识产权督查制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问责制,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搞地方保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努力建成一支精干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数据统计和通报制度,加大案件跟踪和督办力度。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宣传、教育部门要根据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和知识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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