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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是国家、国有农场和农工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关系到广大农工的切身利益,改革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把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纳入当地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中,统一安排,统一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要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真正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政策交给农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及时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由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自治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分别设在有改革任务的区直主管部门。有国有农场改革任务的市、县国有农场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责任。

  (三)加强督查指导。

  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实行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国有农场都要成立税费改革领导机构,协助国有农场调整承包合同,落实农工减负政策,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六、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区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6年8月至9月)。

  主要是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掌握相关政策、成立各级税费改革领导机构、完成国有农场负担情况摸底和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11月)。

  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要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1.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场内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向广大农工群众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强化人员培训。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吃透政策精神,掌握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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