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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鲁农市信字〔2006〕24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确定今年继续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承担机构

  本次抽查委托山东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质检站)承担。

  二、抽查对象、范围

  本次抽查对象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棉花种子。抽查范围是我省上年度抽检不合格企业,从事玉米、棉花种子经营数量较大企业,外省从事育、繁、推一体、注册资本3千万元的在山东设立分支机构企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2)。

  三、样品数量、检测项目

  每个企业抽取样品不少于两个,品种由扦样人员决定。检测项目包括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四项质量指标。

  四、时间安排

  2007年1月中旬前完成扦样工作,同时将部分样品送到海南进行品种纯度种植鉴定。省质检站于4月中旬将检测结果报送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省农业质量办公室),通报全省。

  五、工作要求

  省质检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抽检方案,选派得力人员承担本项任务,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在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遇到新情况或新问题,及时向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反映。

  各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协助这次监督抽查工作;各被抽检企业应积极配合,服从抽检。如无不当理由拒绝扦样或拒绝在扦样单上签字盖章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全省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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