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教育部门要将法律知识纳入中小学的教育内容,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把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作为“源头工程”,常抓不懈。
(1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观念。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16)加强广大农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提高农村村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居民的法律素质。要在农村和社区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和城镇居民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主维权相结合的农民、居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和社区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针对农村“两委”和城镇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基层兼职法制干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2、坚持学法用法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7)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地方依法治理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切实提高地方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行业依法治理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为目标;基层依法治理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围绕“平安创建”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以专项依法治理为辅助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3、加强立法工作,为建设和谐湖北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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