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推行差别价格政策,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对高新技术产品实行价格支持。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材料、新能源、新药品、信息技术产品和环保产品等,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创新型领域;属于政府定价的,适当延长新产品试销价格期限;对获省以上名牌称号的政府定价名特优质产品,可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实行一定幅度的加价,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对高耗能、高污染等行业和领域,实行限制性价格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个突破”的部署,完善相关价格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价格政策体系。
3.深化旅游价格改革,促进旅游业快速协调发展。按照既能够补偿服务成本,又补偿资源价值的原则,适时调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解决部分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与价值不符的问题。运用价格杠杆加大对文物、森林、生态等旅游资源的保护力度,通过实行季节差价调节旅游景区淡旺季游客流量,缓解游客过于集中对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造成的压力。制定支持文化旅游、商贸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的价格政策。提倡联票制、年票制等有利于旅游消费的价格政策。落实对特殊人群的减免政策,提倡城市公园免票制。规范旅游景点周边餐饮、旅店、娱乐、交通等相关服务价格秩序,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
4.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申报审核制度和指导价格定期公布制度,从严核定住房成本和价格,严禁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普通商品房销售。合理确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推进廉租住房建设。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收费,加强垄断行业涉房价格监管,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行为,减轻购房者负担。逐步探索建立与居民收入结构相适应,调、放、管相协调的房地产价格监管体系。
5.深化交通运价与公路收费改革,使交通运价与公路收费趋向合理。完善交通运价规则,规范相关收费,建立运价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加强收费公路收费监管,建立收费标准与收费公路建设成本、收费期限的联动机制,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四)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1.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对电力、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和供水、供热、供气、公交、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价格的监管,区分不同行业、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价格监管政策,逐步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机制,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兼顾公平与效益,推进公用公益事业价格改革。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原则,健全公用公益事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和有利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价格机制。改进和完善价格管理方式,通过价格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用公益事业,优化资本结构,逐步打破市场和地区垄断,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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