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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十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十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农发计字〔2006〕52号)


各市农业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和建设程序,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省厅确定组织开展“全省十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总结各类项目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推出一批典型,以期达到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的目标,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次评选的范围是“十五”以来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完成并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所有项目。共评选10个。

  三、评选条件

  评选主要从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文档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评判。

  具体标准和条件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好,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等均按批复要求完成。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资金支出合理,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各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项目验收合格。

  (四)项目具有比较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辐射带动作用较强。

  四、申报程序及参评材料

  省厅各项目业务主管单位会同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项目的推荐审查和初步评选工作。请各项目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于12月底前将初步评选结果及项目单位参评材料一式二份(同时发电子文档至jihuachu@sdny.gov.cn)报省厅发展计划处,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做法、经验和运行成效等。省厅发展计划处组织相关单位平衡协商、综合汇总后,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对评选出来的“全省十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省厅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在今后的项目和投资安排上适当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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