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卫办发〔2006〕2号)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部省属各医疗单位、省疾控中心、省卫监局:
根据卫生部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七日
2006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全省疾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努力减轻传染病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和对人群健康的危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控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科学防治水平。通过一年努力,使各项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切实做好重大疾病的防治
(一)加强以非典、人禽流感、霍乱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专项预案,组织制定重大疾病防控部门预案及防治方案,有效应对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加强霍乱监测,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大力开展肠道传染病健康教育,防止疫情的暴发。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及早发现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流感监测哨点的工作水平,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和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导检查工作。加强流脑、乙脑、钩体、出血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点疾病和三峡地区的疾病监测。加强农村地区及农村学校的呼吸道与肠道传染病突发疫情的防控,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与应急处置。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抓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保持信息畅通。加强疫情报告信息的分析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及新修订传染病报告卡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传染病疫情直报点,要求在第一时间实行网络直报,要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基本消除迟报,努力降低漏报率。规范各类疾病监测点的管理,保证按规范要求实施监测。
(二)抓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继续完善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由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市(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组织两次全省性的督导考核检查。
贯彻《
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各地继续按人平均0.2元的标准安排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成立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争取到2006年年底,将全省50%的县级以上主管领导干部培训一次。落实“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2006年完成详细工作方案的制订,在流入地和流出地深入开展宣传,使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5%。加大对重点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组织省级艾滋病防治专家队深入疫情较重地区开展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巡回医疗。在毒品危害严重的地区全面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2006年底将美沙酮治疗门诊数量扩大到12个,将清洁针具交换点扩大到18个。继续在全省所有县市推行娱乐场所100%推广使用安全套项目管理,干预娱乐场所目标人群2万人以上,目标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85%以上,性病艾滋病半年体检率达80%以上,目标地场所宣传材料张贴摆放率达80%以上。加强疫情监测,全年主动监测、自愿咨询检测、孕妇筛查达60万人以上,感染者追踪随访率达85%以上。继续推行艾滋病感染者救助包保责任制,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医疗救治管理体系,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社区治疗为主的医疗救治体系和救治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艾滋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