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费价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工程公司、开发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完善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体系,保障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更好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建筑工程防火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保障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保证建设工程生产使用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和哈尔滨市物价局研究决定,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部门负责对哈尔滨市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消防设施成本投入进行价格认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消防设施成本投入必须进行价格认证。进行认证可以有效遏制伪劣消防设施的投入和提高消防设施施工质量,切实解决我市建筑工程中消防设施不按国家规定设计、不按标准投入、不按要求施工,致使建筑中消防设施投入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导致危害使用安全、造成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影响生产和人民财产安全、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对于建立和完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二、价格认证人员要履行职责认真搞好价格认证工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建筑工程中消防设施成本投入进行价格认证。认证人员要具有国家注册的价格鉴证师资格,在工作中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30号令《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及建筑消防设计、技术规范等法规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