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推动与区域及国际合作创新。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组建平等技术联盟。支持省外和境外的企业、研究机构到我省建立研发中心或科技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外商开展合作创新,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与国际同行建立科技创新团队。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在陕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科技社团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25、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建立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自主创新投入机制,切实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省、市、县(区)财政都要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省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三项费)投入要高于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2%,市和县(区)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三项费)投入要分别高于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和1%。加大对科技风险投资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科技创新风险投资主体,建立政府引导基金,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加强财政性科技和产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管理,简化和规范投资审批,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更多地投向自主创新。紧密围绕国家16个重大专项,结合我省优势领域,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项目,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建立专项资金,吸引国家“863”“973”等重大项目到我省落户和产业化。
26、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工程,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注重科研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调整和优化。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帮助人才干好事的社会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和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促进科技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结合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创新项目,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等多种方式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着力培养实用技能人才。加强对现有科技人才的知识更新和再培训,增强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
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自主创新评价体系
27、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完善科研机构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稳定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继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点转移到规划引导、政策调控、综合协调、公共服务上来。改革完善科技奖励、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等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激励科技人员投身于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等科技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