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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陕西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


  (四)加大资源共享力度。鉴于该系统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应用,陕西电子口岸平台将采用中国电子口岸统一的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实现“一卡通”功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身份认证系统由集中式向分布式的过渡。为保证陕西电子口岸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实现与其他地区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陕西电子口岸应与中国电子口岸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技术规范。口岸执法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在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上尽快实现大通关业务流程及相关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企业进出口通关提供“一卡通”、“一站式”服务,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信息,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五) 确保电子口岸的数据和系统安全。各部门对本部门上网数据要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数据公开、使用授权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外提供数据必须经主管部门许可。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运行维护准则,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应急机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 落实对电子口岸建设的投入。我省电子口岸建设初期投入资金要根据省口岸办会同西安海关等有关部门提出的陕西电子口岸虚拟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预算,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省政府审定后落实。同时要严格收费管理,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决不能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

  三、完善电子口岸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陕西电子口岸应实行“共建、共管、共享”,建立共同管理、协商决策的领导体制和开发运行机制。建立陕西电子口岸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省政府主管副省长担任。受总召集人委托,省信息办主任(省信息产业厅厅长)、省口岸办公室主任、西安海关关长负责召集有关专项工作会议。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西北民航管理局、省外汇管理局、西安铁路局、省公安边防总队、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省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研究制订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工作有关工作制度;通报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口岸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处理陕西电子口岸日常工作,负责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宣传和推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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