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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立即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从现在开始,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农民负担问题的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发生的来省和进京上访苗头,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排查出的问题,领导同志要靠上,组织专门力量,一件一件地查实,一件一件地处理,务必尽快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将信访群众稳定在当地。对此类问题要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要强化信访信息沟通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和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处置紧急突发情况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因信息不灵、处置不力和矛盾激化导致群众来省进京上访。

  四、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信访工作。市、县农业部门要在切实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同时,重点做好基层办结之后群众不服,要求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对群众要求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要按国发函〔2005〕253号文件,对《信访条例》第3435条“关于上一级行政机关”的解释,将复查或复核工作限定在当地。省厅一般不受理各地群众要求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对系统的信访工作,重点抓监管与指导和信访突出问题的通报与督办。各级农业部门一定按《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及时地将调查处理意见告知和书面答复信访群众;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农业部交办、转办和省厅领导同志批示、省厅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一定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情况,对来省缠访和滋事的上访老户,要求当地和有关部门接访和将信访群众带回的,一定要迅速赶到现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麻痹,工作不力,致使群众来省进京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在全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厅属各单位也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稳定工作,确保不出现干部职工上访问题。

  各市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研究贯彻措施,并于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重点是对来省进京上访未结服事项的承包案责任人,以及所采取的措施等,报省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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