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抓好停产整顿工作
1、全市各类小煤矿自即日起一律无条件停产整顿。整顿内容:停产整顿企业一要根据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二要对矿区周边环境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从防洪、防滑坡、防坍塌、防沉降等方面对周边环境予以及时防治。
2、停产整顿必须坚持五不放过或五不准恢复生产原则。一是对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不准恢复生产;二是证照不全或过期的,不准恢复生产;三是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工伤保险、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不落实的,不准恢复生产;四是对周边环境不检查或查出的问题不整改,无法确保安全的,不准恢复生产;五是单位与劳动者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准恢复生产。
3、停产整顿工作八点要求:一是停产整顿工作由县区政府全面负责,权力交给县区,责任压到县区;二是整顿措施不落实,出了事故必须追究县区政府的责任;三是凡拒不整改或明停暗采的煤矿,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罚并坚决予以关闭;四是停产整顿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市安监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五是各县区要将停产整顿情况及时报市安监局;六是停产整顿完成后,县区政府要组织全面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区政府批准恢复生产并报市安监局备案;七是市安监局要会同市经委按照上述精神制定全市煤矿停产整顿的实施意见,并抽查各县区停产整顿及验收情况;八是整顿期暂定三个月,三个月后还达不到恢复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
(二)坚决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不符合《
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的煤矿
l、根据市上已研究的三年整顿关闭规划,结合省上即将在平凉召开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关闭的要求,进一步修改三年整顿关闭规划,并加快实施步伐。
2、县区政府要坚决依法关闭列入关闭范围的16类煤矿,今年内符合关闭条件的必须无条件一律关闭。
3、各类小煤矿要积极做好转产转型工作,做好生产生活安排,妥善安置职工生活,地方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首先要落实监管责任。全市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由市煤矿停产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区由县区政府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由各级安监、煤管部门负责落实,市区两级监察、工会、发改、经委、工商、劳动、公安、国土、民政、供电等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市政府具体由分管领导抓总,副秘书长颜承鲁同志负责落实, 由市政府向各产煤县区派驻县级干部带队的督察组,监督指导停产整顿和关闭任务的落实。其次要落实责任主体。企业由煤矿矿长(法定代表人)负总责,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区在换届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分管领导不能悬空。
2、产煤县区要加强煤矿停产整顿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停产整顿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