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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汉阳区利民学校、九珠初级中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汉阳区利民学校、九珠初级中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82号)


汉阳区物价局、教育局:
  你区《关于核定武汉市汉阳区利民学校学费标准的请示》(阳价〔2006〕24号)和《关于核定武汉市汉阳区九珠初级中学学杂费标准的请示》(阳价〔2006〕25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利民学校和九珠初级中学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
  1、利民学校:小学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240元;三、四、五、六年级每生每学期26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550元。
  2、九珠初级中学:初中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三年级每生每学期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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