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奉贤区南桥镇贝港一居委会等9个居委会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6〕62号)
奉贤区民政局:
你局沪奉民[2005]142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南桥镇贝港一居委会、贝港二居委会、古华一居委会、曙光一居委会、曙光二居委会、解放一居委会、江海五居委会、育秀二居委会、运河居委会等9个居委会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标准,同意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
望你们进一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不断提升奉贤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