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泗泾镇江川路居委会等9个居委会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6〕61号)
松江区民政局:
你局沪松民[2006]2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泗泾镇江川路居委会、方松街道鼎信居委会、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方松街道开元新都居委会、方松街道世纪新城居委会、方松街道祥和居委会、方松街道檀香居委会、方松街道绿庭苑居委会、九亭镇亭福居委会等9个居委会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标准,同意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
望你们进一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不断提升松江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