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方松街道、岳阳街道高乐居委会等8个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6〕63号)
松江区民政局:
你局沪松民[2006]2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方松街道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标准,岳阳街道高乐居委会等8个居委会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标准,同意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名单附后)。
望你们进一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不断提升松江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