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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的通知
(沪卫基层〔2006〕17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减少发病,维护健康,关爱贫病人员和老年居民,使社区居民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喜庆的节日,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百姓、预防为主的特点,定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各区(县)广泛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日--2月28日。
  二、关爱对象
  本社区的离休干部和本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认定的部分特困人员。
  三、主要内容
  对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医疗卫生服务。
  四、服务项目
  医疗咨询、康复指导、健康教育、心理疏导、血压测量、心脏听诊、一般性体检、上门送医送药等。
  五、服务形式
  (一)上门提供服务;
  (二)充分利用街道(乡镇)、居(村)委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健康教育室、康复指导室等场所对离休干部和特困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服务。
  (三)充分利用社区主要公共场所采用张贴健康教育宣传画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广泛传播节日卫生保健信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帮助居民群众提高自我保健能力,过个“好”年。
  六、具体安排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注意收集居民群众的反映,认真填写“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汇总表(样张见附件)”,并于2007年3月6日前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附件:上海市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汇总表 (略)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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