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
(淄政发〔2006〕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号),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降耗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发展模式、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25%,年均降低5%;分类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能耗标准,力争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一)大力推进工业节能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
2.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电、纺织、冶金、建材、轻工等传统产业,拉长产业链,提升工业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引导企业向品牌创建与品牌运营并重转变。
3.调控高耗能产业发展。冶金行业:以资源资产为纽带,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优、特、稀”产品。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发展高精度铝板、带、箔以及新型建筑铝型材、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建材行业: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加快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生产能力,到2010年全市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快建陶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步伐,重点发展环保型产品以及高档纤维板、微粉瓷质砖等高附加值产品,着力塑造建陶名优品牌。电力行业:新上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必须实行热电联产,新上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电厂必须采用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大力推广中水冷却技术;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节能机组多发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化工行业:发挥基础化工原料优势,重点发展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拉长产业链;淘汰小烧碱、小染料,取缔小炼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