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发展农村连锁农家店。综合利用中央、省、市、县有关财政资金,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动试点流通企业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方式,加快整合供销、农技、邮政、粮食、农垦、新华发行等现有流通资源,在乡村发展经营规范的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力争到2007年底,全省新建、改造14000个规范的乡村连锁农家店,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20%以上的行政村。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相结合,在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立集生活消费、农资销售、文化消费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二)加强农村连锁配送中心建设。加强规划,引导试点流通企业根据连锁网点布局、商品配送半径等情况,做好配送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对符合规划和建设标准的日用消费品、农资配送中心,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或补助,或给予配送车辆等实物支持,配送中心的建设用地参照仓储用地政策执行。到2007年底,全省新建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资配送中心215个以上,基本满足全省乡村连锁网点的商品配送需求。鼓励大型物流中心在满足本企业商品配送需求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引导专业物流公司参与农村市场建设,为连锁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推动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促进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科学规划,培育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面广的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拓展工程,重点支持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标准化改造,完善物流配送、市场信息、检验检测、交易大厅等基础设施,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辐射能力。3年内,建设50个标准化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重点培育3-5个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个省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30个省级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通过示范带动,构建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以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全省规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对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或贴息;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按照省级现代流通发展资金、中部贸易发展资金和其他有关省专项资金规定给予补助或贴息;各市、县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消费品批发市场聚集、辐射的功能,为农村市场供应适销对路的日用消费品,满足农村市场需求。
(四)着力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大型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通过吸引中小流通企业加盟、收购、兼并中小流通企业农村连锁网点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鼓励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设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冷链系统,扩大农产品连锁销售规模和比例。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支持大型区域农产品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以“公司+ 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规模化,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3年内,通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资金扶持,培育一批大型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0个左右、市级30个左右;重点发展3-5家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10家省级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使其经超市销售农产品的比例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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