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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400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公司迁址的请示》(鲁太保寿[2006]8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所属长清支公司由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广电大厦2楼迁至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中段路北。

  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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