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泉城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406号)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设立泉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海康山分[2006]01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山东分公司泉城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81号。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投保单等单证及保险费;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