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设立东营中心支公司垦利等七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408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阳光财险垦利、莒县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鲁阳光财险[2006]99号)、《关于设立阳光财险高唐、东阿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鲁阳光财险[2006]115号)、《关于设立阳光财险临沂中心支公司罗庄、沂水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鲁阳光财险[2006]123号)、《关于设立阳光财险临沂中心支公司平邑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鲁阳光财险[2006]127号)、《关于设立阳光财险临沂中心支公司郯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鲁阳光财险[2006]12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垦利营销服务部;聊城中心支公司高唐、东阿营销服务部;临沂中心支公司罗庄、沂水、平邑、郯城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上述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垦利营销服务部:东营市垦利县开发区科贸街以西中兴路以北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高唐营销服务部:聊城市高唐县西环路北首路北(308)北侧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东阿营销服务部:聊城市东阿县“恒信家园”5号楼自东向西第四、五、六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罗庄营销服务部:临沂市罗庄区双月湖街道八块石村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沂水营销服务部:临沂市沂水县城东环路中段一、二楼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平邑营销服务部:临沂市平邑县城西环一路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郯城营销服务部: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122号
三、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