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筹建滕州等十五家支公司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418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东省分公司筹建滕州等支公司的请示》(天保鲁[2006]1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周村、桓台、淄川、临淄、高青、高密、青州、寿光、龙口、莱州、牟平、济南市历下、济南市市中、济南市天桥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机构的筹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经批准,筹建期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本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