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恒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坑金钩弯铁矿建设项目的批复
(赣发改工业字[2006]1440号)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江西恒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请示》(萍发改工字[2006]358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我省《关于加强铁矿、煤矿等矿产开发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发改工业字[2005]613号)要求,经研究,同意核准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恒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南坑金钩弯铁矿项目。
二、建设地点: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矿区范围经省国土资源厅赣采复字[2005]0130号划定。
三、项目建设规模:年采选铁原矿27万吨,形成年产8.06万吨铁精矿(TFe≥65%)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09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84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5.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1364.5万元,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