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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依法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水平,加强执法力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做好教育申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预案研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及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建设,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和对教育实施状况的监控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实施对不同类型地区教育的分类督导评估,全面推动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绩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能够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督导机构和专业化队伍。
  7.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从严治教,从严治校,依法办学,校务公开。改进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改进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健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继续实行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大力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学术风气。
  8.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切实提高高校领导班子的能力。以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为指导,不断提升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驾驭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高校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不断增强党在高知识群体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加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探索党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健全高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
  --充分发挥高校在传播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队伍。认真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体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立体化教材建设、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和骨干教师培训、教学资料信息化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计划。坚持高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公益劳动等活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广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安全文明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高度重视学校稳定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维护学校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省教育系统的和谐平安。

  专栏1:
  “十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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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 标    │“十五”规划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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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  99%左右   │  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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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   95%    │  9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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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 │   70%    │ 2004年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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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 │  144万人   │ 149.28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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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60%左右   │  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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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在校生数  │   48万人   │ 81.51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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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15%    │  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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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数    │ 力争1.5万人  │ 1365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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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本专科生数  │  22.5万人  │ 64.61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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