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赣发改农经字[2006]1460号)
上饶市发改委、水利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06年第四批江河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215号)精神,现将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项目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计划25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700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请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印发的《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按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实施,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管理。请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确保计划投资的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基建统计和财务报表。
附件:1、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2、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管理办法 (略)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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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建设│ 建设规模 │建设│ 投资来源 │总投资│到2005年│ 2006年计划 │备注│
│ │性质│ │起止│ │(万元│底累计完├───┬──────────┬────┤ │
│ │ │ │年限│ │ ) │成(万元│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 │新增能力│ │
│ │ │ │ │ │ │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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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 │ │ │ 3013 │ │ 255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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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 1004 │ │ 850 │ │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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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地方配套 │ 2009 │ │ 17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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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改建│转移道路24.61 │2006│ │ 3013 │ │ 2550 │转移道路及配套桥涵建│ │ │
│设 │ │公里 │- │ │ │ │ │设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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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7│中央预算内专项资│ 1004 │ │ 850 │ │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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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地方配套 │ 2009 │ │ 17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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