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初步建立起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素质较好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建立完善《
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和技术管理规范,制订出台《
汕头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汕头市属企业及中央与省在汕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一批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制订修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范以及电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水利、邮政、电信、旅游、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与领域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形成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体系完善更新机制。
(二)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构与监管队伍。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机构与监管队伍建设,市、县区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整合市、县区政府负责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组建市、县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完善电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水利、邮政、电信、旅游、消防、特种设备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其监管队伍;镇(街道)设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监管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巡查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作用,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三)加强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基金;建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和队伍。充分发挥特别是在汕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资源优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科学的研究;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科技攻关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抓好安全科技示范、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等战略性起步工程。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依托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和组织网络,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市、县区等多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加强救援装备的配备,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能力。落实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企业着手并逐步全面推广,使各行业各企业建立起完善、有效的针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