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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安徽省监察厅驻省粮食局监察室关于“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安徽省监察厅驻省粮食局监察室关于“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驻粮纪[2006]29号)


机关各处室,省局各直属单位,各市、县粮食局: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粮食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预防和制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各级粮食行政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作为“两节”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省粮食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应于2006年12月25日前向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作出书面承诺(示范文本附后),坚决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二、严格纪律,禁止各种不廉洁行为。第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私宴公请、大吃大喝;第二,严禁领导干部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第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省粮食局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礼金、券(卡);第四,各级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不准公车私用;第五,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对未能拒收的礼金、券(卡)、礼品,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第六,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乱发钱物。
  三、强化监督,开展“两节”期间廉政监察。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两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在“两节”期间开展廉政监察,派员对进入省局机关大院涉嫌送礼的车辆进行明察暗访,记录车牌号码,锁定送礼对象。同时公布举报受理方式,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及时举报纪检、监察对象的各种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551-2885863、28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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