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1)通过推广真空吸尘等道路清洁新技术,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2)通过部门联动和机制创新强化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参与我市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对存在扬尘、遗撒、无密闭加盖(密闭装置破损后未及时修复)现象的车辆进行查处,加强对建设工地周围道路保洁和监管。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建设局、国土房产局、公安交警局、工务署配合。
(二)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
1.积极推进欧Ⅲ油品的供应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市油站全面供应欧Ⅲ油品。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贸工局、质监局、物价局配合。
2.提高新车排放标准,通过环保车型目录的修订,力争在2007年1月全市实施欧Ⅲ排放标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质监局配合。
3.加快建设简易工况法示范站,力争在2007年1月前完成梅林复检点示范站的柴油车设备安装、调试。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VID)建设,强化对机动车检测站的监管,保证机动车年检效果。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质监局配合。
5.全面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组织开展对试点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设备的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油气回收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贸工局、质监局配合。
6.开展对建筑工地施工车辆、垃圾运输车等专业车辆的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尾气达标。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城管局、公安交警局配合。
7.组织开展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督抽查和清净剂添加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加油站提供合格的油品,并依法对经销不合格车用燃油的加油站进行查处。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三)工业和服务业废气污染整治。
1.组织开展对火电厂吹灰黑烟污染的整治。推广吹灰黑烟污染治理技术,解决全市燃重油燃气轮机电厂吹灰污染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贸工局配合。
2.加大对服务业油烟污染的整治。特别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连片服务业废气污染问题。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3.组织开展对移动式集中供热的推广工作,治理居民区锅炉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市公安交警局配合解决供热车辆通行的相关交通问题。
(四)监测与分析评价。
通过强化监测,全面掌握污染现状,为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市环保局要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整治重点和范围,在整治前后分别组织对重点废气污染源,包括西部通道市政建设项目、深南路道路改造项目、电力企业、群众投诉严重的三产服务单位、重点路段机动车废气、油站有机废气污染的监测;组织对南头半岛、盐田港片区等重点废气污染区域的监测;组织对全市整体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以掌握污染现状、评估污染治理工作的效果,为整治行动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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