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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冶山大院1号办公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冶山大院1号办公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闽发改投资〔2006〕1042号)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冶山大院1号办公楼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闽政管函[2006]378号)及附件悉。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第66次)纪要精神,现对省农办、林业厅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大院内。
  二、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300平方米(含地下室44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8545万元,资金由省级预算内投资和省财政专项投资各安排1250万元,省农办自筹900万元,省林业厅自筹5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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