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施工图审查检查及对审查项目的抽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既有勘察设计单位和图审机构的问题,也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问题。
(一)勘察文件前置性审查问题
我省勘察文件的前置性审查基本上没有得到落实,其根本原因是未经审查的勘察文件在设计单位照样使用,通行无阻,待报送到审查机构已是既成事实。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往往是将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报送到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超出认定范围进行施工图审查
个别审查机构存在超出认定范围进行施工图审查现象,如:宝鸡市建筑设计院超出认定范围进行勘察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宝鸡市民用建筑勘察设计院也存在超出认定范围审查小型市政工程的现象。
(三)设计单位存在越级设计
以下设计单位存在越级设计问题:歧山县建筑设计院、紫阳县设计室、眉县建筑设计院、扶风县建筑规划设计院、南郑县设计室、汉阴县建筑设计室,这些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越级设计问题。
(四)建设主管部门未完全实行自律管理
宝鸡市建设规划局仍沿用以前管理模式,对审查机构未完全实行自律管理,建设单位仍首先向市局或各(区)县建设局报审,经核查后由建设规划局向指定的审查机构开出审查委托书,再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这完全违反了施工图审查实行自律管理的要求。
(五)审查机构审查水平有待提高
鉴于我省边远地区勘察设计力量薄弱,尽管审查机构审查并纠正了不少违反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问题,但从这次工程抽查情况看,审查过的勘察设计文件仍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的漏审现象,在对标准和规范的掌握和理解上也存在明显的差距,加之人员素质的差异,技术工作经历的不同,审查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来讲,审查机构的审查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
(六)个别审查机构不重视施工图审查工作,经营不善。如陕西省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自成立施工图审查机构以来,至今还没有审查过一项工程。
三、违规通报
现就宝鸡市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和部门的违规行为处理通报如下:
(一)宝鸡市建筑设计院不含勘察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范围,却超出认定范围进行施工图审查。宝鸡市民用建筑勘察设计院无市政工程审查范围审查小型市政工程。现对宝鸡市建筑设计院和宝鸡市民用建筑勘察设计院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在12月底之前写出书面检查,经宝鸡市规划建设局审查后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