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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2006]100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9月26日

  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关于印发<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发办字[2006]7号,以下简称《国家试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2006年至2007年我省开展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方案。
  一、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电影、看好电影,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电影服务“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农村基层群众文化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对农村电影工作的领导,农村电影放映能力不断增强,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数明显增加;农村电影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在探索农村电影体制改革、做好新形势下发行放映工作、实施“2131”工程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农村电影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各地的改革发展不平衡,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我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以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点、数字化放映为龙头,积极探索“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路子,建立多种所有制、多种主体、多种发行放映方式相结合,公共服务和市场运作相协调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体系,让农民群众看到电影、看好电影,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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