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增强保险业在完善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中的服务功能。各地要高度重视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级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煤炭、建设、旅游、气象、地震、防汛等有关部门要与保险机构加强联系,利用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相统一的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先风险防范,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协同配合的风险防控体系。保险机构要在积极做好理赔服务的基础上,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风险意识,做好风险管理咨询、防灾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建立风险识别、预警、控制机制,降低事故发生率,不断总结防灾防损经验,提高防灾防损专业化水平。
五、推动保险业做大做强,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九)拓宽保险业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城市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和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优势,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贸易和投资提供可靠服务。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规模性、安全性的优势,加强与各保险资金专业管理机构的合作,扩大保险资金投资我省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重点项目的规模。积极发展为区域经济、创业风险投资、高科技产业、民营经济等服务的保险业务,为建设创新型社会、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风险保障。探索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十)强化自主创新,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保险机构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推进保险经营模式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保险科技含量,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探索推动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推进保险产品创新,开发适应城乡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保险产品。推进保险服务创新,增强保险服务的增值性、便利性、及时性。加强保险理论研究,为保险业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十一)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保险供给水平。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发起设立注册地在我省的保险法人机构,为构建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引进外资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中外保险机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大力发展信誉好、专业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中介保险机构,细化分工,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加强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和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种类齐全、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增强市场活力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