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通节能。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省能的一体化交通系统,推进公交优先。提高交通工具能效,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污染物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制定实施节能标识和环保标识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系统,鼓励推行出租汽车电话预约、定点供车,降低车辆空驶率。
(四)商用和民用节能降耗。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电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最低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室内空调温度提高1-2度。加强对月饼、茶叶、保健食品等产品过度包装、搭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降低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的包装材料,倡导绿色消费。
(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部门要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的建设规范,搞好示范工程并组织推广。对既有建筑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在不影响安全质量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鼓励建设太阳能和土壤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等改造项目。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建设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
三、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一)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按照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升级,降低高能耗产业的比重。大力实施自主创新,努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快提高工业附加值率。贯彻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严格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高消耗产业的盲目发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二)加大节能降耗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力度。科技部门要把节能降耗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鼓励支持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计划,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技术、设备、工艺和新材料,组织实施绿色照明、普通汽轮机改造、非晶变压器改造等重点节能降耗改造工程。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要及时跟踪国内外不同行业的能耗水平,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做好政策研究、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交流与合作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