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建设创新型河南的总体目标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升级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目标是:
--全省70%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要建立研发中心,其中六大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要全部建立健全研发中心。省定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企业2008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建立省级以上研发中心;
--依托优势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个,其中国家级2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00个,其中国家级30个;
--立足原始创新,围绕对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50个。
三、大力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五)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全省企业要把研发中心建设作为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大中型企业和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都要积极建立研发中心。企业的研发中心要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研究开发人员和稳定的研究开发经费渠道,具有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设备和场地。现有企业研发中心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提高水平,强化功能。经省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充分发挥企业研发中心的作用。企业研发中心要成为企业或行业自主创新的基地。其主要作用是:结合企业发展战略,针对企业或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和新工艺,掌握核心技术,对引进技术和装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开展企业技术革新,开发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从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省各类科技计划要对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七)促进企业研发中心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和各方积极性,以各种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鼓励企业研发中心走出去,将研发平台延伸到省外和境外,与国内外的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利用外部科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支持企业扩大技术、产品出口和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在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继续给予扶持。
(八)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企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重大科技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国内乃至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并通过示范带动广大企业走创新主导型发展道路。经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在科技和建设项目的立项、信贷融资、土地和资源使用等方面要给予倾斜支持。对成效显著的创新型企业,要予以表彰和奖励。